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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梁艾福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农资监管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2017年农资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服务农业增产增效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深化“红盾护农”行动。2017年,工商总局积极部署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力打造“红盾护农”品牌工程,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各地按照工商总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依托专项整治解决农资市场突出问题。紧扣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时节,集中在问题多、易反复、隐患大的地区及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处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二是加强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工商总局委托部分地方工商局集中开展以化肥、农膜等产品为主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农资商品抽检工作,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理性选择农资。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3.6万余批次。三是强化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农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重点监管名录等制度,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农资市场违法案件1.9万余件,案值1.2亿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94万元。
(二)积极开展“质检利剑”行动。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农资打假专项工作,2017年初即下发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农资打假下乡”、加强农资执法检查、加强农资产品区域集中整治、加强电商领域农资打假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深入地开展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对化肥等产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各地质监部门根据质检总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以化肥为重点产品,以农资质量不稳定的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农资专项执法行动。2017年,全国质监部门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7879家,查办农资质量违法案件1081件,减少农业生产损失2178万元,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货值较大、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扎实做好2018年农资监管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作为负责农资监管和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三农”工作要求,在巩固完善“红盾护农”行动和“质检利剑”行动成果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农资监管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突出重点,依法开展农资监管工作。一是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突出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序合法、抽检结果及时公示。二是认真研究农资监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继续在春耕、夏种、秋播等时节,重点查处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农资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经营者。
(二)创新监管方式,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建立健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严重违法名单(黑名单)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强化流通领域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健全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
(三)更加注重消费维权,完善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涉及农资方面的投诉举报,妥善解决纠纷。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农资监管工作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责任重大。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良好的精神风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三农”事业取得新进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原文网址:- http://www.cnfia.com.cn/c/cn/news/2018-04/16/news_1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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