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公司财务总监郭跃红组织纪委、总经办、供应科、财务、企管等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了《潞安集团内部市场管理办法》、《潞安集团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潞安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潞安集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潞安集团外聘律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会上,郭跃红强调,合同、资金受理时,没有法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和没有授权委托书企管、财务一律不得办理,办公室不予以加盖合同专用章;办公室办理授权时要注明单项授权还是年度授权;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等。
传达文件精神规范合同管理01jkgdd2v0u.jpg
(图:郭云云 文:刘静)
【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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