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 安全使用年限管理
Management of safe servicelife for special equipments ofmaking industrial explosive materials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2016年1月
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5〕429号)文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计划编号:2015-0663Q-MB)民爆行业标准,原主编单位为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计划要求2016年6月完成报批稿。为充分发挥各高校及民爆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和专业特长,圆满完成该标准的修订任务,经协商后决定本标准由南京理工大学牵头修订。
二、主要工作过程
1、任务分工
南京理工大学接到修订任务后,成立了标准修订小组。本标准修订主要由南京理工大学为主负责,参编单位有: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成功机电有限公司、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斧众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欢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组成员具体分工见表1。
表1 姓名 | 单位 | 项目分工 | 刘大斌 | 南京理工大学 | 总协调 | 钱 华 | 南京理工大学 | 编写人员 | 魏新熙 | 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 | 专 家 | 杨祖一 |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 专 家 | 彭文林 |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专 家 | 刘 畅 | 宏大矿业有限公司 | 专 家 | 高 欣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专 家 | 邬本志 |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专 家 | 贾海波 | 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专 家 | 邱朝阳 | 湖南金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专 家 | 刘宇星 | 湖南长斧众和科技有限公司 | 专 家 | 明 刚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 专 家 | 唐秋明 | 石家庄成功机电有限公司 | 专 家 | 应义雄 | 上海欢毓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专 家 |
2、调研、分析与征求意见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WJT 9063原标准制定于2010年。近几年,随着我国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和民爆基础科研的深入,民爆行业生产方式由手工、半自动化转变为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大多数生产线实现了人机隔离,一批高安全、高可靠性的设备陆续得到应用,危险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更加有效。为此,原标准中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满足及覆盖现有民爆专用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根据用户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参照国际先进标准,有必要对标准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本标准修订组调研、分析及征求意见工作情况如下:
2015年5月,在南京理工大学召开“民爆专用设备使用年限标准修订启动会”,充分听取与会专家意见,形成如何进一步改进的共识;
2015年6月,南京理工大学答辩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召开的2015年二季度工业和通信业标准立项评审会和国际标准补助项目审查会;
2015年9月,国标委综合[2015]30号《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下达了行业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WJT 9063—2010的修订计划,确定该标准由南京理工大学为主修订。
2015年10月-12月,主编单位将《民爆专用设备使用状况调研表》分发给各民爆企业,对民爆专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同时,项目组专程前往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成功机电有限公司、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斧众和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相关意见。
2016年1月 主编单位根据收集的相关修订意见,对标准进行最终修定。同时与参编单位进行了有效沟通,对标准内容进行了完善,形成此征求意见稿。
3、计划安排
根据计划安排,修订组定于2016年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2016年3月份完成标准送审稿,2016年6月完成报批稿。
三、编制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
1、编制原则
针对近年来,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已经下放地方,以及对民爆专用生产设备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实践,对专用生产设备危险等级的划分以及相应的安全使用年限进行调整。主要涉及:一是部分在危险品生产线的通用设备,如乳化炸药生产线的基质输送泵和炸药输送泵的危险程度较高,应该纳入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范围;二是布置在抗爆间室内的设备,其发生事故的概率虽然较高,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较低,故本次修订拟对其危险等级和安全使用年限做相关调整。
(1)以人为本
事故中减少人员伤亡永远是第一位的,有些工序可能很危险,但人机隔离、加强防护,可以减少伤亡。此时,其危害程度是可控的。需考虑防护等级与危害的关系。
(2)进一步提升科学性
通过对设备生产厂家和使用厂家进行调研,以近年来设备的运行状况为依托,努力提升标准编制的科学性。
(3)与时俱进
近年来,民爆行业发展极为迅速,出现了很多没有纳入管理的新设备,以及纳入管理但本质安全性明显提高的设备。
2、编写依据
本标准技术内容的编写主要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WJ/T 9063—2010;结构和格式编排依据GB/T 1系列标准的规定编写。
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以“安全、合理、经济”作为标准修订的指导思想;根据生产设备的本质安全水平、防护等级、自动化程度,综合确定其危险类别和安全使用年限;同时,以各民爆设备生产及使用厂家提供的相关数据为支撑,更加科学合理地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此外,有三点需要说明:
(1)由于各个厂家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实际开机时间不同,运行环境及保养状况千差万别,故即使是相同设备在不同厂家使用过程中的老化规律亦不同。因此,本标准规定的相关年限均是平均值;
(2)各类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差异很大,但为便于归类和管理,本标准中的设备年限为三个层次,分别为5年、10年、12年;
(3)本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为上限值,厂家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地进行调整。
四、主要技术内容变化说明
本标准替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WJT 9063—2010。与原标准相比,拟主要有以下变化:
(1)将标准中文名称“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规定”改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专用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根据GB/T14659-2015,将标准英文名称“Management standard for safeservice life of special production equipments of civil explosives materials”改为“Management of safe service lifefor special equipments of making industrial explosive materials”。正文中也做相应的改动; (2)增补了部分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如静态乳化器、乳化罐、水相油相混合器等)的危险类别及相应的安全使用年限;
(3)对于一些成本较高的大型设备,由于仅有部分是与民爆品接触的传动部件,因此无需对整机设定危险类别,仅需对相关部件界定即可。如:胶装乳化炸药中的装药机,其整体设备中仅需对炸药输送装置进行危险类别分类即可。
(4)降低了部分低速、安全性较高设备的危险等级,如:膨化硝胺炸药中的三料混合器、水胶炸药中的硝酸甲胺贮槽;同时,相应调高了事故频发、安全性较低设备的危险等级,如:水胶炸药中的炸药输送泵。
(5)根据设备的本质安全性及危险工序的安全防护等级的不同,将设备的危险类别和安全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如:①乳化器,根据其生产过程的安全水平和危害程度,细分为0~III类,使用年限也作相应改变;②雷管、索类火工品等的生产设备,根据其防护程度不同,危险等级和使用年限也有所区别。
(6)根据工信厅安全[2016]10号文件,III类民爆专用设备不再纳入《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管理,故标准对III类民爆专用设备的年限管理不作具体要求;
(7)删除了部分非民爆专用设备,如:硝酸浓缩槽。
五、标准涉及专利知识产权问题
标准中无涉及专利知识产权问题。
六、预期社会和经济效果
本标准的修订立足国内民爆专用设备发展现状,跟踪行业监管要求和技术进步步伐,尽可能向国际先进标准靠拢,降低设备的事故风险,提高我国民爆生产安全水平,有利于民爆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七、与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本标准是对WJT 9063—2010的修订。 八、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的修订以“安全、合理、经济”作为指导思想,注重与民爆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协调一致,并符合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
暂无。
十、标准性质的建议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
本标准颁布后,应在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及科研院所进行宣贯。
十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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